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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主题分类: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通知公告
发文机关 成文日期:2025-05-28
标题: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五部门皇冠体育官网举办京津冀晋蒙五省(市、自治区)机动车检验机构技能比武活动的通知
发文字号:冀市监发〔2025〕83号 发布日期:2025-05-29
主题词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五部门
皇冠体育官网举办京津冀晋蒙五省(市、自治区)
机动车检验机构技能比武活动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进一步强化区域协同联动效应,推动京津冀晋蒙五省(市、自治区)机动车检验检测行业高质量发展,着力构建跨区域、高标准、一体化的行业发展新格局,共同打造华北地区机动车检验检测行业协同发展示范样板,京津冀晋蒙五省(市、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决定联合举办机动车检验机构技能比武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项目

1.理论基础知识(占比30%):理论知识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机动车相关检验检测标准(如GB 38900-2020、GB 18285-2018、GB 3847-2018等)、检测结果数据分析及报告审核等。

2.现场操作演练(占比70%):采用实操考核的方式。安全技术检验主要考核在用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人工检验项目(不含底盘动态检验);污染物排放检验包括外观检查、OBD检查、柴油车尾气自由加速法检验;突发场景处置包括模拟篡改检测数据、设备异常等违规行为识别。

二、比赛组织

本次技能比武活动由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主办。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技术评价中心具体承办。

三、比赛阶段安排

(一)初赛阶段

各省(市、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自行组织开展本区域内的初赛活动,负责制定初赛方案、组织报名、开展比赛等相关工作,初赛需在2025年8月15日前完成。

(二)决赛阶段

各省(市、自治区)通过初赛选拔,推选五支代表队参加决赛。推选的代表队应在本区域初赛中表现优异,具备较强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决赛时间拟定于2025年9月中下旬举行,具体比赛地点、时间另行通知。

四、参赛单位和人员要求

参赛机构须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满1年以上。参赛选手需为本机构在职人员且从事机动车检验检测工作满1年以上,近1年无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每支参赛队成员均为同一单位在岗人员,报名时需提交劳动合同复印件及在该单位1年社保缴纳证明等材料。每队由3人组成(含授权签字人1名、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员1名、污染物排放检验员1名,参赛人员需具备比武项目的全部操作能力)。

五、裁判员队伍组成

各省(市、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各推荐2名在机动车检验检测领域具有丰富经验、专业知识扎实、职业道德良好的专家,与各省(市、自治区)参赛带队人员共同组成本次技能比武活动的裁判员队伍。裁判员负责对比赛过程进行监督、评判,确保比赛的公平、公正、公开。

六、比赛费用

参加本次技能比赛决赛阶段队伍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其他费用由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技术评价中心承担。

七、比赛内容及规则

(一)比赛内容

1.理论考试

考试形式:采取闭卷笔试方式,参赛选手为每支代表队的授权签字人。

考试内容:选手需在规定时间内,从指定车型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报告、污染物排放检验报告中,精准找出存在的错误点,并进行规范改错。

评分标准:每正确找出一处错误并完成改错得5分,判断错误或改错不正确不得分,满分100分。

2.实际操作考核

分为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和污染物排放检验实际操作考核(比赛用车为柴油重中型栏板货车,检验检测操作由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员、污染物排放检验员共同完成)。

考核重点:一是考核参赛选手对车辆的唯一性、特征参数、外观、安全装置、底盘部件等项目的检验检测能力,要求操作过程严格按照标准规范要求进行,确保检测结果准确可靠;二是考核参赛选手污染物排放外观检查、OBD检查、柴油车尾气自由加速法等项目检测操作能力,以及对检测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的处置能力。

操作流程:一是应按照规定的检查顺序,对车辆各检验项目逐一进行检查,详细记录检测数据,并对异常情况进行记录。二是需按照标准规定的检测流程,依次完成设备启动自检、设备连接、数据采集等操作步骤,在检测过程中若出现异常,应在规定时间内分析故障原因并排除。

评分规则:一是操作步骤完整、规范得基础分30分,每出现一处操作失误扣5分;二是故障排查思路清晰、处理正确得20分,未能准确排查或处理不当每个故障点扣5分;三是检查项目完整、检测方法正确得基础分20分,每遗漏一个检查项目扣5分;四是记录填写规范、准确得30分,记录错误或标注不明确每处扣5分。

(二)比赛流程

1.考核同步进行。理论考核与实际操作考核同步开展进行。理论考核由各省(市、自治区)市场监管部门带队人员担任监考人,负责考场秩序维护、试卷发放与回收等工作;实际操作考核分设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和污染物排放检验两个考核点,各省(市、自治区)派遣的2名专家分别担任对应考核点评委,依据评分细则对选手的实际操作情况进行现场评分。

2.考核顺序确定。理论考核座次排位、实际操作考核顺序均通过随机抽签方式确定。在比赛开始前,由工作人员组织选手进行抽签,抽签全程录像存档,抽签结果当场公布并由选手签字确认。

(三)考核具体流程

1.理论考核流程。一是所有参赛选手需在规定时间统一进入考场,入场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接受监考人员身份核验与随身物品检查,严禁携带任何与考试相关的资料、电子设备进入考场。二是理论考核时长为1小时,开考信号发出后,选手方可开始答题。考试期间,严格遵守考场纪律,禁止交头接耳、抄袭作弊等行为。三是考核结束信号发出后,选手立即停止答题,将试卷、答题卡整理好放在桌面上,待监考人员统一收齐试卷、答题卡,确认无误后,统一离场。

2.实际操作考核流程。分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两个考核阶段。

待考准备:选手在规定时间到达待考点,按照抽签确定的顺序待考。听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凭有效身份证件进入考场进行考核。待考期间需保持安静。

离场安排:参赛选手完成相应考核后,应前往考毕集合点,待工作人员清点人数、回收考核材料、确认考核结果无误后,统一组织离场。

八、成绩计算与奖项设置

(一)成绩计算

按照每支代表队的综合成绩总分顺序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由理论基础知识成绩、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实际操作成绩和污染物排放检验实际操作成绩三部分组成,理论基础知识成绩所占比例为30%,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和污染物排放检验实际操作成绩占比例为70%。即:综合成绩=理论基础知识成绩×30%+(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实操成绩+污染物排放检验实际操作成绩)×70%。

(二)奖项设置

本次竞赛设一、二、三等奖共计12名,其中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6名,依照参赛队伍的综合成绩进行排名,综合成绩前12名的代表队分别获奖。对获奖队伍颁发奖牌和个人荣誉证书,以资鼓励。同时,获奖信息将在京津冀晋蒙五省(市、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官方渠道进行公布。

九、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

各省(市、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机动车检验机构要深刻认识技能比武活动对提升行业技术水平、强化质量安全意识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推动行业规范化发展的重要抓手。一是各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需成立专项工作小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科学、详细的初赛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节点、任务分工和保障措施,确保初赛活动有序推进。二是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技术评价中心作为机动车检验机构技能比赛承办方,应统筹协调各地推荐的裁判员组建技能比赛裁判组,精心策划比赛方案,科学设置理论考核与实操比赛项目。此外,严格对照赛事标准,精准调配并改造适配的检测场所,配备比赛用车,全方位做好场地、设备、安全等各项保障工作,确保比赛规范有序、高效推进。三是各参赛机构要广泛动员员工参与,组建业务能力过硬的参赛团队,围绕理论基础知识、实操技能等核心内容开展针对性培训,通过模拟演练、技术研讨等方式,切实提高参赛选手的业务水平和综合能力,为决赛选拔优秀人才奠定坚实基础。

(二)平赛结合,相互促进

坚持日常工作与比赛活动深度融合,以比赛标准规范日常检验工作,以日常实践夯实比赛技能基础。各地机动车检验机构在组织员工备赛过程中,要将比赛考核内容与实际工作场景紧密结合,引导员工在日常工作中严格执行检验标准,规范操作流程,发现并解决技术难题。同时,通过比赛活动总结经验,查找日常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进一步优化工作方法,提升检验服务质量和效率,实现比赛与日常工作相互促进、共同提升,推动机动车检验行业整体技术水平迈向新台阶。

(三)遵守规则,公正比赛

全体参赛人员、裁判及工作人员须严格遵守比赛规则和纪律要求,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参与活动。参赛人员要自觉维护比赛秩序,尊重裁判判决,服从现场安排,杜绝任何作弊、违规操作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参赛资格。裁判人员要严格履行职责,严格按照评分标准和考核流程进行评判,确保评分过程透明、结果公正。各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比赛活动的监督管理,对比赛过程进行全程跟踪,及时处理违规行为和突发情况,保障比赛活动顺利开展。此外,各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需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认真做好本地区参赛代表队信息汇总及材料报送工作,于8月20日前将《京津冀晋蒙五省(市、自治区)机动车检验机构技能比武活动参赛代表队报名表》(见附件1)、《京津冀晋蒙五省(市、自治区)机动车检验机构技能比武活动裁判推荐表》(见附件2)报送至指定邮箱。

十、联系方式

(一)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吕剑飞  联系电话:0311-67565195

(二)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肖宏清  联系电话:010-55526606

(三)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沈  宇  联系电话:022-27182093

(四)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孔军华  联系电话:0351-7680108

(五)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伊晓涛  联系电话:0471-6386202

(六)河北省技术评价中心

联系人:魏胜娟  联系电话:0311-83058526

电子邮箱:weishengjuan@163.com


附件:1.京津冀晋蒙五省(市、自治区)机动车检验机构技能比武活动参赛代表队报名表

   2.京津冀晋蒙五省(市、自治区)机动车检验机构技能比武活动裁判推荐表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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